總結:在反證法的證明過程,關鍵的步驟:
  1. 假設原題目結論不成立,寫下它的逆結論;
  2. 要在證明中推出矛盾;
  3. 出現矛盾,則原結論一定成立。
邏輯思維的基整規律(一切正確思維所必須遵守)
  1. 同一律;
  2. 矛盾律;
  3. 排中律;

  4. 充足理由律。
它例的作用是排除思維中的矛看;它們的分別: